目前的中药材种植基地主要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模式。由于中药材基地大多建于贫困地区,土地还是当地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要把它集中起来管理难度很大,所以很少有中药材基地采用农场或中药材庄园的形式进行GAP中药材的种植,其主要形式是农户出土地和劳力,企业提供技术培训,提供种子种苗、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之后回收产品。这种模式有利有弊,利在可以减少企业的前期投入,节约生产成本,降低风险;弊在种植地分散,农民种植管理水平高低不一,种植方式方法不统一,监督管理难度大。就目前条件来看,这种状况将要维持很长一段时间,所以我们必须在现有条件下为这种分散式种植模式制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以便能推行GAP规范化生产技术。在GAP中药材种植过程中,农药的使用是人们最关心,也是对中药材质量影响较大的因素之一。笔者此处主要探讨如何对药农的施药行为进行干预和监督,避免其擅自使用农药,从而保证中药材的质量。
长期以来,由于对农药的药害、残留性、毒性等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农民养成了一旦作物生了病,就使用效果最好的农药而不管其毒性残留性等问题,再加之国家三令五申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在农村市场仍能买到,而且由于这些农药效果都较好,农民仍在频繁使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令人担忧。GAP中药材的种植中绝对不准使用这些农药,但积习难除,所以我们必须加大监督力度,并制定中药材农药使用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要保证这些制度的执行。在实际操作上,除采取对药农进行宣传培训外,还应执行两个“必须”:药农使用的农药必须在基地技术员处领取方可使用;药农使用农药必须在基地技术员指导下方可使用。为配合和执行这两个必须,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来避免药农擅自使用农药:
一 加强宣传培训,阐明利害。向药农宣传使用违禁农药的危害,使其知之而不为之。可采用散发宣传资料、开技术培训会的形式向农民宣传。除做宣传外,还必须将其落实到具体的条款上,如在合同上写明“发现擅自使用农药者公司可拒绝收购其产品”等规定,务必使种植中药材的药农理解这一点的重要性。
二 勤调查,勤解决。在中药材的种植过程中,特别是病虫害的高发季节,一定要定期或不定期下乡进行调查,密切关注中药材的生长和病虫害发生的情况,做好预防工作。若发生病虫害,一定要及时调查,及时拿出防治方案,及时将农药分发到各个药农手中,及时指导其进行使用,这项工作做的不好,药农就有可能因害怕减产带来损失而自行购买农药进行治疗,而这时若可以从技术员处及时领到农药,也就避免了自行购买和使用的可能。
三 在各个村社聘请监督员和建立药农互相监督制。采用有偿的形式聘请当地的村领导或有责任心和有威望的药农担任监督员,由其对一定范围内的中药材种植地块负责,可以在技术员监督不到的时间和地点对药农进行监督,也便于技术员下乡后工作的接洽。另外,可采取药农互相监督制,进行点对点的监督,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但要慎重使用该法,以免引起邻里纠纷。
四 对有可能用了药的地块,可单独收获,单独进行检验,以免“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五 多批次收购,控制每批次的数量,严把质量关。在收购中药材时,可按地点进行采收批次的划分。因为一个小的区域内,其病虫害发生情况及防治方法有其一致性,不宜把甲村与乙村放在一起。
除了以上方法外,我们还应该从其他方面避免或减少农药的使用。如水旱轮作可减少土传病害的发生、尽量选用生物农药、开发当地的植物性土农药比如把榨过油的桐子饼和壳混入有机肥中可以驱避蛴螬等。对农民来说,经济而又效果显著的农药最受他们欢迎。B13
摘自:《中国中医药报》文/刘秋菊